一個人公司(OPC)
你聽說過一個人公司 One Person Company (OPC) 嗎? 什麼是 一人公司?
根據2016年《公司法》第196條,就私人公司而言,董事(一人)可以在馬來西亞合併一家公司(OPC),而不是與以前相比至少兩名董事,前提是他通常必須在馬來西亞擁有主要居住地。根據新的《公司法》,沒有面值、沒有授權資本、沒有股票證書和通用印章。
作為個人,您可以通過獨資企業組建企業,其責任與您的資產挂鉤。但是,組建一家私人公司是更好的解決方案,因為責任只在於公司內部,而不是個人內部。
除有限責任地位外,公司必須完全遵守 2016 年《公司法》的規定。《公司法》提供了一種更結構化的方法,將建立、管理和解散公司的要求編纂成條。這些要求包括保留、編製和審計其財務報表和其他公司治理規定(披露、衝突規則、報告等),這些規定載於2016年《公司法》。因此,由於法律要求進行這種保證,因此,以公司方式經營企業可以說是更可信的。
如果您希望形成 OPC,該怎麼辦?
弗雷特不!按照下面的簡單步驟,立即開始與我們的旅程!
首先,給我們一個漂亮的名稱,您的OPC在進入註冊過程之前保留名稱。例如。快樂去幸運 Sdn 。Bhd.
其次,一旦您的 OPC 名稱獲得 SSM 批准,您需要向我們提供以下資訊…
- 主要商務活動(例如。銷售物業、商品製造、建築、電子商務)
- 董事/股東資訊(可以是同一個人)
- 已付資本金額(向公司注入多少資本)
接下來,向 SSM 提交 RM1,010 付款的申請,等待 SSM 的批准!
任何更多的疑問,請不要猶豫,現在打電話給我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