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正文
Home » 法定书籍

法定书籍

    STATUTORY BOOKS

    法定书籍

    法定书籍

    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时要了解的要点

    法定记录和账簿

    2016年《公司法》要求以下文件存放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:

    • 根据第15条发出的登记通知书;
    • 公司的章程(如果有);
    • 根据本法或相应的先前书面法律(如果有)颁发的证书;
    • 根据该法要求的所有登记册、书籍、记录和文件;
    • 所有成员会议记录和成员决议;
    • 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和决议记录;
    • 给同一类别股份的所有成员或所有持有人的所有书面通信的副本;
    • 所有财务报表和集团财务报表的副本;
    • 第245条要求的公司的会计记录;
    • 根据第357条的要求,所有文书产生或证明费用的副本;和
    • 这种其他文件需要由书记官长保存。
       

    K.C.Teh 担任公司秘书,将更新所有记录并登记公司所做的任何更改。

    k c teh group logo

    facebook
    linkedin

    联系我们

    +6012-3389500 ( whatsapp icon / line icon )

    +603-33231916

    +603-33233584

    找到我们

    No 9, Jalan Bayu Tinggi 2A/KS6,
    Taipan 2, Batu Unjur,
    41200 Klang,
    Selangor,
    Malaysia.

    ×